最佳答案产品质量法全文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商品质量的提高,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
产品质量法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商品质量的提高,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章: 产品质量监督
第五条: 产品质量标准
任何生产者都应当按照国家实施的强制性产品质量标准生产商品。没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质量标准的商品,生产者应当按照国家推荐的产品质量标准生产,并明确标注。
第八条: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机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商品进行质量监督检查。质量监督检查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实施,依法查处不符合相应标准的商品。
第三章: 产品质量责任
第十三条: 生产者的责任
生产者对其生产的商品质量负责。生产者提供的商品必须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不得存在虚假信息或者有缺陷的情况。
第十四条: 销售者的责任
销售者在销售商品时,应当对商品的质量负责。销售者应当确保销售的商品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并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信息。
第十五条: 进口者的责任
进口者对进口商品的质量负责。进口者应当确保进口商品真实、合法,并符合国家强制性产品质量标准或者推荐的产品质量标准。
第四章: 产品质量纠纷处理
第二十二条: 欺诈行为
生产者、销售者、服务者以欺诈手段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使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劳务时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二十三条: 商品质量缺陷
商品有质量缺陷的,消费者可以依法要求生产者承担侵权责任。生产者对质量缺陷商品造成的损害,应当赔偿消费者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行政处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机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于违反本法的行为,可以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危害程度、社会影响等因素予以确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商品质量投诉处理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机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商品质量投诉受理和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商品质量投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